一、比選條件
為加強對公司及所屬全資企業、控股企業及主要參股企業的法人治理、經營管理、財務管理等有關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進行監督、評價和建議,以促進公司完善治理、實現經營目標,擬建立審計服務機構備選庫,公開比選5家會計師事務所入庫,作為集團本部及下屬企業相關審計的備選機構。現比選人成都中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成都中際集團”)在此發布公告,擬對審計服務機構備選庫進行公開比選,誠邀符合資格條件的比選申請人參加本次比選。
二、項目概況與工作范圍
2.1 比選人:成都中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2.2 服務內容:成都中際集團本部以及下屬企業審計服務;
2.3 服務期限:本次入庫單位服務期限自收到成都中際集團下發的中標通知書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若在其期間已簽訂但尚未履行完畢的合同,該合同繼續有效(年度評價不合格的機構取消入庫資格,公司將比選新的機構入庫)。
三、比選申請人資格要求
3.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合法企業 (需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比選人不接受聯合體參加本次比選活動;
3.2 企業資質要求:比選申請人注冊地應在成都市內,參加比選事務所應在成都市國委2018年一2020年財務審計等事項入圍會計師事務所名單內;
3.3 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其他政策制度,近三年內沒有違法、違規行為被國家有關部門予以處罰的記錄;
3.4 具有有效的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
四、提供資料
4.1提供企業簡介、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4.2提供相關證照及資質(營業執照正副本、資質證書、評級證書等);
4.3 審計服務方案;
4.4 業績證明;
4.5業績證明、人員配置、財務報表等其他評分細則相關資料。
本項目比選申請人的資格條件在評選時進行審查,要求提供的復印件的必須加蓋單位鮮章,并在必要時提供原件備查。若提供的資格證明文件不全或不實,將導致其比選申請被拒絕或無效。
五、比選評選方法
5.1 由比選人成都中際集團風控法務部牽頭,在公司內審會評審庫里抽取5人,組成專家評審委員會,在紀檢監察室全過程監督下依據本比選文件附件中“比選評審辦法”開展評選工作;
5.2 所有在比選截止時間之前提交比選申請文件的申請人,經評審委員會審查,其資質滿足本比選文件“比選申請人資格要求”規定,均為合格申請人。當經評審合格的比選申請人不足5家時,比選人將宣布本次比選失敗,根據實際情況重新發布公告進入下一次比選;
5.3 本次比選擬采用綜合評分法進行評選,評審委員會根據綜合評分情況,按照評審總得分由高到低順序推薦5名比選申請人進入審計服務機構備選庫;成都中際集團本部以及下屬企業將按照比選方案的相關規定從備選庫中選擇咨詢服務機構開展相關工作。
六、申請人參加比選
6.1申請人可在成都益民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官方網站(不需要注冊)(http://www.kaifusi.cn)通知公告欄免費下載比選文件及附件,認真閱讀《成都中際集團審計服務機構備選庫項目比選實施方案》。
6.2 凡有意參加比選競爭、符合本公告“比選申請人資格要求”并同意接受本公告附件中《成都中際集團審計服務機構備選庫比選實施方案》相關要求的申請人,請自發出比選公告之時起至2021年3 月9日10:00時整(申請截止時間),在比選人指定地點提交比選申請文件。
6.3 比選申請文件應采用A4紙張打印或復印,應采用不可拆散替換的膠裝方式裝訂成冊后密封并加蓋比選申請人公章提交。比選文件的封套上應清楚地標明“正本”和“副本”字樣,封套還應寫明以下內容:
(1)比選人的地址:成都市石羊場路888號8號樓6樓;
(2)比選人名稱:成都中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6.4 比選申請文件僅需提交正本及副本各1份,主要內容不得少于本比選公告附件《成都中際集團審計服務機構備選庫項目比選實施方案》中規定內容。
6.5 申請人應在申請截止時間前提交比選申請文件,提交地點為成都中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成都市石羊場路888號8號樓6樓609;開標時間2021年3 月9 日10:00時整,開標地點成都中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成都市石羊場路888號8號樓6樓會議室。
6.6 未按照規定密封的、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比選申請文件,比選人均不予受理;
6.7 申請人應慎重對待本次比選,所有比選申請文件提交后一律不得撤回;
6.8 比選申請文件有效期為申請截止日期后90天以內。
七. 聯系方式
比選人名稱: 成都中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石羊場路888號8號樓6樓
聯系人:李老師
聯系電話:028-6139101614
紀檢舉報電話:028-63910614
附件:成都中際集團審計服務機構備選庫比選實施方案【附加下載】
成都中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2021年3月3日